音乐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 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音乐 实践技能<--NEWSZW_HZH_BEGIN--><--NEWSZW_HZH_BEGIN-->
<--NEWSZW_HZH_END--><--NEWSZW_HZH_END-->,受到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
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 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 学、声乐、钢琴、器乐。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JP3〗包括教育实习、见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或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5~20周。〖JP〗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