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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今日正式公示
作者:不详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人:中国艺术高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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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省教育厅在宁召开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公示会,正式向社会公示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并征求建议,相应的配套方案也于今日同步出台。这是我省配合从2005年秋季实施的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会上,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就我省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总体框架等有关情况作了说明。

  从去年3月至今,2008年高考方案研究工作历经启动、准备、研究、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五个阶段,多次论证,反复探讨。2008年我省高考方案总体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七门。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包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与全国高考同步进行,安排在每年的6月7日上午和8日全天。每门150分,总分450分。语文测试时间150分钟,数学和外语120分钟。另外,语文、数学各设30分附加题,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加试附加题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

  学业水平测试中的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每年的4月8日全天和9日上午,每科75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选修科目测试安排在每年的4月7日,每科100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可报考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成4个等级,用A、B、C、D表示。必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100分,其中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测试的,取较高等级计算成绩。选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我省高校招生是在全国统一招生政策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批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方案要求各高等院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各高校将在招生章程中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规定。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不同录取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总数,并放宽一定比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成绩(不含附加分)划定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各高等院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加附加题分数,以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我省在公布高考科目成绩、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各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后组织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必修测试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且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合格才有填报志愿资格;考生必修测试科目均达到C级(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视为C级)及其以上、选修测试科目均达到B级及其以上才有填报普通类本科院校志愿资格。

  高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办法,依据考分、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院校,可以依据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面试成绩,自主录取。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部分专科院校经批准,可以依据考生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试行注册入学。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院校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为艺术或体育专业;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七门必修测试科目,且不需要考语文或数学的附加题,录取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和专业加试成绩,按各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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